姐妹偵探社‧服務項目
‧委託徵信社該注意的事‧

‧貨比三家不吃虧由於徵信市場並無所謂公訂價格,完全視乎委託的事項大小和困難度,因此各家訂定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,民眾可以貨比三家,不過必須切記:「低價不是唯一的考量」,因此不肖業者很可能先以低價獲取委託,期間再任意加價,民眾成為任其宰割的羔羊。

‧親自到公司參觀有些公司掛羊頭賣狗肉,或者根本沒有公司組織,可能只是詐騙集團。

‧公司是否廿四小時營業全天候營業,才能隨時地幫你蒐集資訊,迅速幫你解決問題。

‧公司是否有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公司,應勿輕信並交付任何資料和金錢,民眾到公司後,可先要求觀看。

‧業務員是否有名片如果只是在路邊看到廣告電話,接洽的業務員卻未拿出名片,代表可能隨時會「落跑」。

‧有無委任書如同搬家一樣,公司必須出示委任書,上面載明契約條款,經您同意,填妥委任書,委任該公司幫您做徵信工作,完成簽約,才能獲得保障。

‧是否設有申訴電話受到任何不平才有申訴管道,不妨事先試打,看有無接受投訴的處理人員。

‧是否加入公會一般而言,能為「徵信公會」接受並加入公會「背書」的徵信公司,這也是民眾在選擇徵信公司的考量要點之一。

‡‡‡服務項目 家暴協助

家庭暴力,怒吼、謾罵、拳腳相向都在每天生活中的某個角落上演,您是否面臨家庭暴力的威脅?或者身邊的親朋好友正遭受家庭暴力?家暴是嚴重的犯罪行為;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對別人進行肢體、精神等方面的虐待,人人都應有免於暴力、恐懼、受虐的權利!姐妹偵探社公司陪您一起終止家暴!
很多人為家暴找尋藉口,家庭暴力的影響往往超乎受害者本身所想像;很多人完整家庭對孩子最好,於是隱忍家暴不敢反抗,或是家醜不外揚,總是忍辱受屈的不敢張揚,獨自默默的承受,卻不知道下一個受害者往往是無辜的孩子!

家庭暴力指的是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」。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:虐待、遺棄、押賣、強迫、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、濫用親權、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、傷害、妨害自由、性侵害…等,包括有鞭、毆、踢、捶、推、拉、甩、扯、摑、抓、咬、燒、扭曲肢體、揪頭髮、扼喉頭、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。

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:
言詞虐待:永言詞、語調予以脅迫、恐嚇,以企圖控制北害人。如謾罵、吼叫、侮辱、諷刺、恫嚇、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、揚言使用暴力等。
心理虐待:如竊聽、跟蹤、監視、冷漠、鄙視、羞恥、不實指控、試圖操縱北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。
性虐待: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、逼迫觀看性活動、色情影片或圖片等。

根據內政部家暴防治委員會統計,台灣家暴事件通報件數,95年有66635人,到96年增加到72606人,成長將近8.97%,而今年1~6月,就有38682人通報,依照這樣趨勢到年底,通報件數可能會比去年增加。
家庭暴力,包含了婚姻、兒童、老年人以及手足暴力,其中30~40歲的已婚婦女,受家暴比例最高。

現今姐妹偵探社也提供家暴蒐證的協助,提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個24小時全年無休的優質服務;一般而言,姐妹偵探社的家暴蒐證提供以下協助:

被虐、騷擾事件之家庭暴力蒐證調查
暴力事件之蒐證家庭暴力調查
孩子不良行為之家庭暴力調查
監護權、贍養費、探視權的訴訟
協助指紋、筆跡、 DNA 之鑑定調查

姐妹偵探社公司給您溫柔傾聽與專業協助,陪伴您一起勇敢對抗家暴威脅、保護自己與周遭親人的生命安全!

‡‡‡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

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簡稱家暴法,是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而制定的法令。由於家庭暴力是全世界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,近年來國際間亦高度重視婦女人權,所以紛紛制定類似的相關法令,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一項研究顯示,全世界大約有四十多個國家立有專法。

1.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屬於刑法下之特別法。
2該法於87年6月2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,自公布後一年施行。
3.在法律上(家庭暴力防治法),家庭暴力指的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。它的對象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小孩、手足或四等親,範圍十分廣泛。形式包括婚姻暴力、兒童及青少年虐待、

性虐待及老人虐待。
虐待定義又分為(1)身體虐待、(2)精神虐待(包括言語恐嚇、威脅、情緒虐待、控制和隔離)、(3)性虐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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